语文教育专业新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具有宽广的基础知识和厚实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的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教师和能从事文秘、新闻、公共、管理和对外汉语教育等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的人才”。新培养目标的定位特点是“主辅修”相结合”:“以培养合格的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教师”为主修方向;以“培养文秘、新闻、管理、对外汉语教育等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四个辅修方向。
03.主要课程
中国现当代文学作品选、外国文学作品选、文艺理论、基础写作、现代汉语、古代汉语、中国文化概论、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儿童文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论、语文教学实践、逻辑学、三笔书法、教育学、心理学、教师口语、班主任工作、语文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课堂教学案例赏析、教育法规选讲、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设计等。学生毕业应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普通话合格资格证书、英语三级资格证书,并鼓励学生考取教师资格证书。
04.招生要求1.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2.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且无志愿分数级差。
3.根据教育部规定,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4.学院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市、区)加、降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05.培养目标(1)具有较强的文字书写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2)具有初步的中小学语文教学工作的实践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能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积极探索,大胆革新,开创新局面。
(3)具有初步的语文教研能力。
06.就业方向语文教育专业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能自觉地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服务。掌握本专业所必须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深的文学功底、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学艺术鉴赏能力、评价能力。能够培养具有较高汉语水平、教育水平、写作水平的专业人员,只要踏实肯干,学到本领,前景一定会比较好。
07.语文教育专业小知识打造“四个模块”,新建课程体系:这是对传统的“公共课、专业基础和专业课、教育实习”课程设置进行的改革,将课程划分为的“公共(文化素质通识课)必修课、专业(语文教育)必修课、多证书(文秘、新闻、公关管理、人力资源和对外汉语等职业资格证)考试选修课和实习实训实践课”四个模块。建立了模块式的新课程体系。学生完成必修课程后,可按照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选修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课程。选修课程模块的设立,给学生奠定了提早进行职业生涯规划的基础,提供了毕业顺利就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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