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是音乐的再创作活动。通过乐器的演奏,人声的歌唱,以及包括指挥在内的多种艺术手段,将乐曲用具体可感的音响表现出来,传达给听众,以发挥其社会功能。它是音乐创作与音乐欣赏的中介,是音乐活动中不可缺少的环节。指挥家、演奏家、歌唱家等通过自己的艺术实践,对乐曲做出不同的解释和表现,从而给听众以不同的影响和感受。
基本乐理与视唱练耳、中外音乐史与名作欣赏、和声基础与伴奏、钢琴(声乐)基础、歌唱语言、声乐/器乐/流行音乐(主修)、舞蹈基础与编排、表演基础训练、合唱与指挥、艺术辅导、剧目排练(音乐剧)、录音技术、数字音乐制作等。
音乐表演专业包括声乐(美声、民族、通俗唱法)、器乐、流行音乐主修方向。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备音乐表演必需的文化基础与专业知识,掌握音乐表演(演唱、演奏)基本技能,具有在大众文化艺术产业等行业(领域),从事音乐表演、教学、辅导、管理等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演艺团体、学校、社区文化站、艺术培训中心、部队等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表演、教学、辅导及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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