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专业培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能在托幼机构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学前教育行政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机构的教学人才。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具有观察幼儿、分析幼儿的基本能力以及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技能,能在保教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从事保教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学生主要学习学前教育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学前教育技能的基本训练,掌握保育、教育和研究的基本能力。
主要课程
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学前卫生学、幼儿园管理、学前心理学、学前卫生学、幼儿园课程、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社会教育、学前儿童艺术教育、儿童文学、幼儿园活动设计与实践、幼儿手工与玩具设计制作、幼儿园环境创设、音乐综合、舞蹈、幼儿艺术体操、幼儿英语口语与听力等。 本专业规定最低毕业总学分为84学分(包括集中安排的实践教学活动学分)。其中专业基础课为17学分,占20.23%;专业必修课为33学分,占39.28%。
招生要求(1)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区)招考委确定的投档比例调档。
(2)艺体类考生的录取办法是: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过生源所在省专科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加分考生:按国家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培养目标1、掌握观察幼儿,分析幼儿的基本能力以及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技能;
2、具有编制具体教育方案和实施方案的初步能力;
3、熟悉国家和地方幼教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了解学前理论的发展动态。
就业方向学前教育专业要求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掌握现代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了解现代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与趋势,具备从事幼儿教育教学、管理、教研和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基本能力。级各类幼教机构的教师、管理工作者,企事业单位文职人员及宣传工作者,小学音乐、美术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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