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实践:
包括幼儿园见识、实习、幼儿师范学校实习、教育调查、社会调查,一般安排6~8周。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能在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和研究工作的教师、学前教育行政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机构的教学、研究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学前教育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幼儿教育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在托幼机构进行保育、教育和研究的基本能力。
学生能力:
1.掌握学前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园课程的设计与实施、幼儿教育研究方法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观察幼儿、分析幼儿的基本能力以及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技能; 3.具有编制具体教育方案和实施方案的初步能力; 4.熟悉国家和地方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学前教育理论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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