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02年3月22日,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升格为以举办高等职业教育为主的、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目前已经形成以专科层次全日制高职教育为主,普通专科、成人本(专)科、普通中专、短期培训等为辅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办学格局。在近60年的办学历程中,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卓有成效,为社会培养出了3万多名高素质的现代农业科技带头人和技能型人才,深受社会各界和用人单位好评。2012年,学院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的评估。
收费标准:
学院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执行省、市教育厅(局)、省、市物价局收费的相关规定。我院各专业收费均为4500元/年,住宿费根据不同标准在600-1000元/年之间。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6年新生入学须知,也可登录我院网站查询。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及助学金
奖学、助学办法
1.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优秀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院也自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
2. 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困补助、御寒补助、勤工助学等,可参看学院招生简章。
3. 根据社会捐助资金、企业设立奖助学金情况,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及校企合作奖助学金。
国家相关奖助学项目:
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资助标准为1000-3000元/人。
4.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每人6000元/年。
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奖励5000元/人,获得“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的奖励2000元/人。
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代偿机制:代偿学费或代偿贷款额度最高每人6000元/年。
7.赴基层单位工作代偿机制:毕业生自愿服务3年以上者,资助额度最高每人6000元/年。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历程1956年6月成立的云南省玉溪农业学校,原校址坐落于玉溪州城红塔山;
1963年因国家经济困难,学校停办;
1966年玉溪地委、行署决定将学校改名为“玉溪农林学校”,开设农学、植保两个专业;
1966年将学校迁至玉溪市研和镇向家庄;
1969年学校再次停办;
1970年玉溪地区革委会将地区直属学校合并为“玉溪地区五七中学”,玉溪农业学校为四分校,开办农学专 业“社来社去”一年制短期培训班;
1973年学校再一次停办;
2005年7月,玉溪市委、市政府以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成立了玉溪烟草职业教育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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