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院单独招生工作进展顺利,共有3935名考生参加我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现考试考核工作已结束。
我院严格执行《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和《单独招生组考方案》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工作组研究,划定以下单独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
对口高职 : 240分;
普通高职(文、理科) 280分;
艺体特长生:艺术类 270分;
体育类 260分。
二.录取原则。
1.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考委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开性”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招考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和“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的方法,对考生实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根据我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规定:在所有符合条件并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即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单招网站公示,请考生及家长注意查询公告。
3.因各专业报考人数及计划数不同,故各专业录取分数线会有所不同。分专业录取分数线将于录取工作结束后,在学院官网上适时公布。
三.录取时间安排。
1.2018年4月5日---11日,我院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
2.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必须在2018年4月11日前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请附:准考证及身份证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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