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艺术职业学院初建于1999年,从2000年起先后与四川美术学院、四川师范大学联合办学,设置四川美术学院成都分院、四川师范大学设计艺术学院,进行以本科为主体的普通高等教育。2002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成为面向全国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在校学生8000多人。成都艺术职业学院面向文化创意产业和城市化建设,秉持“砺志尚美,躬行日新”的校训,为社会培养艺术类为主的高素质人才上万名,成都艺术职业学院被誉为西部地区应用型设计师的摇篮。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总占地面积一千多亩。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本部花源校区地处成都南郊牧马山风景旅游区,距市区20分钟车程,新建的市区通达新津的地铁紧靠花源校区,校园风光秀丽,各种生活设施齐备,建有游泳池、校园网、校园商业区和高标准橡胶运动场。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遵循“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引领,以传统艺术与现代时尚相互融合、艺术教育与技术教育彼此渗透为特色”的办学理念,坚持“育人为根本、就业为导向、教学为中心、质量为生命、特色为追求”的办学方针,遵循个性发展的艺术教育规律,以“校企合作、产学融合、工学交替”为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艺术素养的高端技术技能型专业人才。
校园规定
1、学生应按时到指定的教室上课,不得无故缺课、迟到、早退,上课时间不得随意出入教室。
2、出入教室着装要文明、整洁,不穿背心、运动短裤、超短裙或拖鞋等。
学生因故迟到,经授课教师允许后,方可进入教室。
3、上课认真听讲,保持课堂安静。不得随意讲话,不得看课外书籍、报刊,不得使用手机等各种通讯工具,不得做其它与本课无关的事情。
4、学生在课堂上只能使用普通话,听课时遇有问题向老师提问,应先举手,经教师同意后,起立提问或回答,态度要严肃认真,声音要洪亮。
1、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和速写,共计3门,素描、色彩、速写专业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2、音乐表演类专业:(1)声乐专业(美声、民族唱法、通俗唱法):①视唱练耳,满分为100分(含视唱、旋律模唱、节奏测试、乐理知识)。②声乐演唱,满分为400分(准备三首歌曲,任选两首),考生安排伴奏老师。(注:以上表演专业满分为400分,不分初试复试,一次进行。视唱练耳成绩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视唱练耳科目单科成绩合格线)
3、舞蹈类专业:初试:面视(a目测外形;b自我介绍)满分为100分;复试:基本功测试(a、柔韧b、旋转c、弹跳d、技巧展示)满分为100分;艺术素质(a模仿;b即兴表演)满分为100分;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断或组合,风格不限,限三分钟以内,自备伴奏带)满分为100分。
毕业证书
学院毕业生《毕业证书》的发放:学院学生在校修读期间,由教育部电子注册,按教学计划各科成绩合格及毕业设计合格,毕业时由成都艺术职业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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