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单独招生特长生才艺复审须知
一、特长生才艺复审资格
经过特长生才艺资格初审并经学校招生网公示无异议的考生。
二、特长生才艺复审时间及地点
1、文艺类
时间:2017年3月25日 14:30-18:30
地点:北区教2-1-1
2、体育类
时间:2017年3月25日14:30-18:30
地点:北区教2-1-1
三、须出示的证件和提交材料
1、须出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
2、须提交和特长项目相关的等级证件及获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级证书复印件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不退回)
四、特长才艺复审内容
1、声乐类
考生自选一首曲目进行表演,限时3-5分钟。自备伴奏曲。
2、器乐(笛子、琵琶、古筝、二胡、扬琴、单簧管、双簧管、小号、萨克斯、小提琴)
考生自选一首曲目进行表演,限时4-5分钟。自备乐器。
3、舞蹈类
考生舞蹈展示,限时3-5分钟,自备伴奏曲及道具。
4、体育类(足球、篮球、排球、跆拳道、羽毛球、兵乓球、田径、健美操)考生运动特长展示。
五、注意事项
1、参加声乐及舞蹈展示的考生请用优盘携带伴奏曲。
2、参加舞蹈展示的考生请着练功服。
3、参加器乐展示的考生请自备乐器。
4、参加体育项目展示的考生请自备运动服、运动鞋。
5、特长生才艺复审合格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公示。
教务处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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