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我校学生,可享受以下资助:
一、免学费资助
免学费资助对象为一、二、三年级学生,学费全免,累计资助不超过3年。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行标准为2000—3000元/学年,累计资助不超过2年。
三、免住宿费资助
免住宿费资助对象为一、二、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实际在校住读学生,住宿费全免,累计资助不超过2.5年。
四、免教科书资助
农村建卡贫困户子女全部纳入享受范畴, 为农村建卡贫困户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享受时间为2.5年。
一、 本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资助申请表》(一式二份),并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学生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家庭经济困难印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 逐级审批
班级、专业部、学校严格按条件对提出申请并提交了《重庆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资助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学生进行审核;公示学校初审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汇总上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联合各相关部门对学校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认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享受国家助学金和住宿费资助对象。
三、 国家助学金发放
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银行卡。根据每月指纹考勤结果,通过中职资助银行卡,逐月发放国家助学金。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到建设银行激活资助卡、取款。
学校严格执行“学生本人申请”的原则,凡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在每年秋季开学后2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资助申请, 并递交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春季学期新增加的困难学生,在开学2周内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材料,学生对本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负责。享受资助政策的学生必须是具有重庆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具体如下:
1、农村建卡贫困户子女:重庆市户籍,登陆重庆市贫困农户信息公开查询网(http://cx.cqfp.gov.cn)进行查询,并打印建卡信息页,加盖户籍所在地扶贫办或者就读学校公章;重庆市外户籍,提交户籍所在地扶贫办出具的证明原件。
2、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提交《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低保户主页、每学期开学前两个月低保金领取页复印件在一张A4纸上)
3、孤儿:提供相关证件或民政局出具的证明材料。
4、困境儿童:提供民政局出具的证明材料。
5、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提交学生本人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明书”(情况说明书中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否则视为无效)
6、烈士子女:提交烈士证原件和复印件(扉页与正页复印件在一张A4纸上)
7、其他(因重大疾病、因灾、因残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因重大疾病致困,提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明书” 和三甲及以上医院的诊断报告、费用清单。因灾致困,提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明书”。 因残致困,提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明书”和监护人《残疾证》原件与复印件。
8、民政建档困难户:提交户籍所在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9、户籍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提交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口主页、受助学生页和增减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特别说明:凡是父母中任一方是公职人员的家庭不能申报家庭经济困难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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