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卫生学校是2006年由始建于1958年的毕节卫生学校和始建于1978年的毕节第二卫生学校合并组成。1999年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先进单位”,2005年被教育部批准成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10年被贵州省人民政府列为首批“创建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2012年被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二批立项建设学校”,是全省护理专业紧缺人才培训基地。
(一)初中毕业生
(二)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读高中生
1、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持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报名;
2、在读高中生持初中毕业证、就读学校出具并经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核的学籍证明、户籍证明报名。
(三)外籍学生(毕节市外户籍)
外籍学生凭初中毕业证或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报名。
所有报名学生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者不予录取,并且不退所交的一切费用,责任自负。
1、学费:国家免学费2000元/年。
2、住宿费400元/人/年;预收教材费800元/人;代收其它用于学生本人费用(运动服、白大衣、听诊器、体检等费用)500元/人;床上用品370元/人;合计2070元。
1、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
2、凡就读我校全日制并注册学籍的中职学生均可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1500元/人/年及免学费政策;成绩优秀者可参加“无偿献血奖学金”、“毕节欧亚奖学金”、“扶耔奖学金”等奖学金评定。
3、优秀学生享受学校奖学金,特困生享受学校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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