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是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它的目的和任务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发展他们的潜能,使他们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师范学院的前身是1998年6月在原教育心理教研室和技能教研室基础上成立的基础部,下设教育心理教研室、教育技能教研室、心理咨询中心、教育技能研究所,管理少数民族预科班和中师班。
03.主要课程
特殊教育专业核心课程:人体解剖学课程、基础心理学课程、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课程、特殊儿童心理学课程、普通教育学课程、特殊教育学课程、聋童心理与教育课程、智障儿童心理与教育课程、自闭症儿童心理与教育课程、特殊儿童病理学课程、特殊儿童康复学课程、特殊教育史等课程。
04.招生要求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即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05.培养目标1.掌握特殊教育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评估各类特殊儿童的基本方法;
3.具有进行特殊教育实际工作、科研或管理的基本能力;
4.熟悉我国特殊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掌握特殊教育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具有一定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06.就业方向特殊教育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可以到各种特殊教育学校以及与特殊教育相关的机构从事特殊教育实践、理论研究、管理等工作。也可以到企业从事特殊儿童、特殊人群的用品开发,还可以到大、中、小学心理咨询室以及各类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咨询或教学。到学前儿童特殊教育机构,儿童福利院以及各类特殊学校或普通学校从事教学工作,到各地康复机构从事康复训练工作,也可从事手语翻译工作或到民政、残联机构做行政管理工作。
07.特殊教育专业小知识我国台湾地区特殊儿童义务教育的主要形式是随班就读、辅导班和特教学校,目前有16所特教学校、近2000个特教班、共约4万人接受特殊教育;我国香港地区1995年有特殊教育学校68所近万名特殊儿童接受特殊教育服务;我国澳门地区虽然特殊教育机构不多,但与台湾和香港一样绝大多数特殊儿童也都接受特殊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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