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都会有很多贫困学生因为家里经济原因不得不选择退学,不读书,而是打工补助家用,其实这些孩子比一般人都更努力,所以如今国家政策好了,对这些孩子有补助,让贫困生也有书读。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帮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鼓励他们勤奋进修、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开展。
施行细则: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校时珍学院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指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简朴
6.在校期间进修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成绩中无不及格现象。
1.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学校按照当年省主管部门下发的实际指标,分配详细名额至系部,由系部组织等额评选;
2.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和其它助学金,但不克不及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其它类奖学金;
3. 系部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开展评审工作;
4. 系部在班级贫困生认定和上学年综合测评的根底上停止民主评议,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学生名单,并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待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贵阳中医学院时珍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签署系部保举意见,于规定的时间内报送院学生帮助办理中心审核、汇总,最后经学校助学工作指导小组审议通过,上报省教育厅。
1.对于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学校将在主管部门资金到位后,按规定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并将获奖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2.学生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后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在评审中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资格,收回已发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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