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30000余人。近五年来,承担国家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项目175项,省级361项;有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1项、国家级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计划1项、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1项、国家级“十二五”规划教材1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155项;获得国家级、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47项,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和书籍费等费用。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和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每年公布招生计划时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生活补助,有关具体政策以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具体学费可参考如下)
专业名称 | 学费(元/年) |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 | 4728 |
英语(师范) | 5147 |
小学教育(师范) | 5346 |
心理学(师范) | 5628 |
学前教育(师范) | 5748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4344 |
2.西华师范大学奖学金及助学金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
1.申请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2.申请材料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申请金额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3.西华师范大学发展历程1.1946年5月,一部分抗战期间的东北大学的川籍教师在四川省三台县原东北大学(抗战时期)校址上建立私立川北农工学院。设农艺、农经、化学工程、土木工程、工商管理、数理、农田水利七个系。
2.1949年12月,地址由三台县迁至南充市,更名为私立川北大学。设文商学院、理工学院和农工学院,增设中文、哲史二个系
3.1950年7月,更名为公立川北大学。
4.1950年9月,更名为川北大学,增设水利、土木、化工、电机、采矿五个一年制专修科。
5.1952年10月,更名为四川师范学院。接受四川大学师范专科(本科调往西南师院),设中文、历史、化学、数学、物理五个系及相应的专业。
6.1956年8月,原学院本科专业迁往成都(即今天的四川师范大学),专科留在南充,更名为南充师范专科学校。增设生物系及相应的专业。
7.1958年11月,更名为南充师范学院。同时增设外语、地理、物理、政治四系共计九系及相应的专业。
8.1989年1月9日,校名恢复为四川师范学院。
9.2003年4月16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西华师范大学。现有全日制本科学生、研究生3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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